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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记录 上一条 1 / 4 下一条 尾记录 MARC状态:审校  文献类型:中文图书 浏览次数:24 

题名/责任者:
拉奥孔/(德)莱辛著
出版发行项:
北京:商务印书馆,2017
ISBN及定价:
978-7-100-14888-7 精装/CNY82.00
载体形态项:
253页;21cm
丛编项:
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: 120年纪念版 : 珍藏本
个人责任者:
(德) 莱辛
学科主题:
文艺理论-德国-近代
中图法分类号:
Z1
提要文摘附注:
《拉奥孔》德国启蒙运动文学的杰出代表莱辛著。副题是《论诗与画的界限》,今传本二十九章,是全书的一部分。莱辛从比较“拉奥孔”这个题材在古典雕刻和古典诗中的不同的处理,论证了诗和造形艺术的区别和界限,阐述了各类艺术的共同规律性和特殊性,并批判了文克尔曼“高尚的简朴和静穆的伟大”的古典主义观点。莱辛认为,一切艺术皆是现实的再现和反映,都是“摹仿自然”的结果,这是艺术的共同规律。只是绘画、雕刻以色彩、线条为媒介,诉诸视觉,其擅长的题材是并列于空间中的全部或部分“物体及其属性”,其特有的效果就在于描绘完成了的人物性格及其特征;诗以语言、声音为媒介,诉诸听觉,其擅长的题材是持续于时间中的全部或部分“事物的运动”,其特有的效果则是展示性格的变化与矛盾以及动作的过程。作者还讨论了空间艺术的绘画、雕刻和时间艺术的诗是可以突破各自的界限而相互补充。绘画和雕刻可寓动于静,选择物体在其运动中最富于暗示性的一刻,使观者想象这物体在过去和未来的状态。诗可化静为动,赋予物体的某一部分或属性以生动如画的感性形象。莱辛于是看到了文艺的共同要求,就是赋予描写对象以生动的、丰富的具体形象。就各类艺术所表现的美学理想看,“表达物体美是绘画的使命”,美是造型艺术的最高法律;诗则不然,它所摹仿的对象不限于美,丑、悲、喜、崇高与滑稽皆可入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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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书号 条码号 年卷期 馆藏地 附件 说明 书刊状态 还书位置
Z1/163 000836816   六楼书库 图书定位    可借 六楼书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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